今天下午下班路过大仓巷和小仓巷之间的一条小巷,无意的往路边的山墙上瞥了一眼,发现一块砖上隐隐约约有字迹。仔细辨认:
淮安府海州提调……
司吏徐……
洪武七年十月……
据历史记载:“海州古城始建于梁武帝天监十一年,明永乐十六年,加砌墙砖,全长九里一百三十步,高二丈五尺,城有四门—”。从铭文上可知,这块砖是公元1374年烧制的,全文应是:
淮安府海州提调判官刘子实、司吏徐庸、作匠朱德山,洪武七年月日造。
“提调”其实是管总务的官,始于元代,明代沿置。常常设在非常设机构中,由相应各级机构的主管行政官员兼任。就像咱们现在为完成“创建卫生城”、“抗洪”等任务临时设立一个“领导小组”一样,提调官实际上是明朝各府、州、县“烧砖领导小组”的负责人。
据我所知,在砖上伐制铭文,其实是一种科学的“责任制”。明朝对城砖的检验十分严格。检验时,由两名强健军士抱砖相击,不破、不裂方为合格,不合格者打回重烧。如若两度检验不合格,有关责任人就要被处死。从城砖的铭文来看,上自府道的官员,下至乡村最基层的里长、甲长,制砖坯的人夫,烧窑的窑匠,无一不名之凿凿。